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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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后果?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后就意味着工伤处理完结,也就没有其他费用可以报销了,因为工伤处理程序就是先认定工伤,再做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办理有关费用报销和伤残补助领取,所以伤残补助领取是工伤保险处理的最后一个程序。
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是多少钱?
那要看构成几级残疾。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以本省或者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但是各地规定也不一样。而且伤残等级不同,计算标准也不同。以10级工伤为例,北京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分别是3个月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而江苏省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统一的15000元。医疗补助金统一3万。所以你再问这种问题应该写出你想问哪个地区的以及构成几级工伤。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以上。
例如,若某省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该省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至少为12万元。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一个月补多少?
法律意见
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主要和伤残等级还有伤者的工资有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注意:如果伤者没有评上伤残,那么就没有伤残补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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