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原则是-工伤保险原则是什么
工伤保险遵循原则是什么,工伤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社保局不能认定工伤原则吗?
失地农民不可以申报工伤,因为工伤属于保险赔付类,是属于社保范围。公职人员或者企业职工,如果交纳三险或五险的都有可能包括工伤保险,这样的报工伤才有意义,如果单位是打工者也可以报工伤,但由单位赔付,60岁以上失地农民只能按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如何理解工伤认定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工伤认定实行不完全“无过错责任”制度。实行无过错责任的理由为,职工是通过提供劳动取得报酬,以其报酬维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工伤后,其劳动能力降低,如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并承担责任,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适用无过责任适宜。但职工上、下班途中认定的工伤,实行“过错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需至少同等才能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级别1-10划分?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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