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3年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0%、最低为50%。
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65%、最低为55%。
2023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将居民医保门(急)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职工大病参照执行。 2023年度居民大病待遇标准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20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大约是70%左右,同时还增大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大约是提高到12~14%之间,使广大患者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总体比例提高到82~84%之间的水平,可以大大减轻广大农村,大病患者的经济支出,减轻经济压力,还能使一些家庭避免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
2023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按90%的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二级医院:按85%支付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按90%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3、三级医院:按80%支付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按85%支付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按90%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80%,实际只报销60%,为什么说很正常呢?
这里有几个问题没说清楚。理论上医保住院报销80%,实际上只报60%,首先有个医院报销起付线的问题,全部住院费用要先扣除起付线数目。越大的医院,或者是越高层次的医院,起付线就越高。比如,某医院起付线是3000元,那么在报销时首先要扣除3000元,剩下的才是报销基数。其次,医保规定不能报销的项目或者药物也不能报销,比如营养***物、美容类治疗费用和药物、******物、进口药物等。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剩下的基本可以按80进行报销了。
主要原因有三:1所用的药物、检查部分是自费或按一定比例报销的 2 医院开支有一条是“绩效”工资,请大家自行脑补一下吧。3 财政拨款没有一家医院够职工全额开资的,差额部分怎么办?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
1.门诊报销比例
到医院进行门诊、急诊看病后,带着收据医疗费单进行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3.住院起付标准
***含***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农村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_a***_]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检查:心脑电图、X光***、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免责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打架、***、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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