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怎么下载
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因此,个人受工伤后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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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怎么获得?
工伤待遇审核时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病例、医疗发票及清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待遇审核表、转入账户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申请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交了工伤保险可以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在本统筹地正常参保缴费,并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或登记,必要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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