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工伤保险,死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
员工意外身亡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企业不需要再支付其它费用了。
人死了社保怎么退钱?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分两种情况分析: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
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
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在此我只说说[_a***_]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了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退钱?
一、已到龄没有交过养老保险基金,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遗属或子女可在一个月内向所在镇(办、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死者***丶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和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继承人的***、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经市(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核后,向其遗属或继承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o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负担。
二、交了几年或十几年没到龄还没享受待遇的参保人死亡后,在一个月内,按照上述的手续办齐以上相关证明后,交到人社中心由县市社保局审核后,把死者缴纳的所有基金及其补贴,合计算出利息后的总额一次性打入死者遗属或继承人的账户上,随时取用。
三、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的怎么退钱?这个问题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没到享受看病住院报销时间,即次年的1月1日前十天,也就是在缴医保金的当年12月20日前死亡的,可以退钱,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参保收据,到指定的税务部门领取退保钱,二是如果超过12月20日死亡的,不予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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