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公司购买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哪个好?
对于公司来说,购买意外险和工伤保险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它们有不同的覆盖范围和保障内容。意外险主要是为员工提供在意外受伤或死亡时的保障,包括交通事故、意外摔倒、突发疾病等,而工伤保险则是针对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等。
购买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公司员工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容易发生意外伤害,那么购买工伤保险是非常必要的;而如果公司员工需要频繁出差或从事需要高风险的工作,那么购买意外险也是必要的。
总的来说,意外险和工伤保险都是必要的保险产品,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购买的保险种类。最好的选择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公司保险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公司和员工的保险产品。
意外险和五险一金的区别?
意外险是商业保险,保障范围仅因意外风险造成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进行赔偿的商业险。
五险一金是国家统筹社会保险,“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
建工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有何区别?
建工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概念
建工团体意外险的全称是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是建筑安装等行业为其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建工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
1. 建工团体意外险
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该规定在当时我国尚未强制施行工伤保险制度的背景下,针对建筑行业存在高风险的特点,确定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此时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201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该规定正式明确在我国施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并非是是强制性保险。
2、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_a***_]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
建工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企业为员工缴纳建工团体意外险是否能免除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中提到: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必须参加工伤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实务中认为,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团体意外险是商业保险,自愿购买,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团体意外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雇佣关系中,临时施工人获得的保险金能否抵扣建筑企业或实际承建人应承担的赔偿款?
一部分观点认为不可以抵扣。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故临时施工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由建筑企业或实际承建人受益。雇员个人受到人身损害,依法可以从雇主处获得赔偿,依保险合同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保险金,两笔款项取得的依据与性质不同,且法律无相关禁止性规定,雇员不能获得“双重赔偿”,雇员本身作为弱势群体,更应加大对其保护力度。
另一部分观点认为可以抵扣。该观点认为保险法第39条规范的是劳动关系,不适用于雇佣关系。建筑企业或实际承建人购买建工团体险的目的是减轻自身的赔偿责任,而不是为临时施工人谋***,应遵从“谁出资、谁获益”的原则。
企业赔偿后,团体意外险的保险金请求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企业?
保险金请求权: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为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自己作为受益人,而只能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作为受益人。
实务操作过程,建筑工地发生了工程事故,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会对施工人员或其家属进行一次性赔偿,并与施工人员或其家属签署保险金请求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建筑施工企业。虽然建筑施工企业支付了一笔高于保险金的赔偿款,但是如果其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那么其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是仍远远低于单独按照工伤赔偿标准需要自行承担的赔偿金额。但对于保险金请求权能否转让,理论和实务界存在着较大争议,部分保险公司会否认该等转让协议的有效性。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可以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及专属性,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专属于被保险人以及指定的受益人,因此不能转让。
第二种观点认为可以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债权,受益人作为债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转让。《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将与本次保险事故相对应的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主张该转让行为有效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从立法本意而言,最高人民***应该是认可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目前不少司法裁判案例中也是认可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的。
建工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二者之间存在根本区别,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由不同的法律调整,体现不同的目的,二者不存在替代关系和包容关系。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可以选择依据自身情况购买建工团体意外险,共同分散用工风险。
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 正常情况下以两种形式销售:
1,5个人以上 有营业执照,按人数购买,实名制 走的人名字去掉 新来的加上去。
1,建筑工地总包总公司 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千分比计算。不记名。
以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来说 一般喜欢买500000受伤或死亡赔偿金+50000 (医疗费报销额度)
50-200/天
***也正常10-20-30百分比。以一类推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
特别约定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 分以下三种 :
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团体和个人意外险180天才能鉴定。
2.人身损害:适用于交通事故和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
不涉及功能的,受伤之日起需要满三个月以上。涉及功能6个月起。
社保主要分为两种。公司购买 项目参保。
工伤与意外伤残赔偿哪个高?
工伤和意外伤残赔偿的金额高低取决于具体的伤残等级、地区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和赔偿标准相较于意外伤残更加明确和规范,因此对于相同的伤残等级,工伤伤残赔偿的金额可能会略高于意外伤残赔偿。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工伤还是意外伤残,赔偿金额的高低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对于具体的案例,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评估。
工伤险和意外险有何区别?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
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
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3、实施目的不同: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
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
5、保障范围不同。
工伤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哪个赔付得多?有啥区别?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1,工伤险是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一种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人身险的一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意外险,是单位对职工的一种***,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职工。一旦职工发生且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事项,由保险公司向职工赔偿。但是意外险不能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获得意外险的赔偿,可以双份。
3,雇主责任保险,是财产险的一种。这种保险可以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中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赔偿的金额。这种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用人单位而非职工。
综上所述,如果你要问哪一个保险赔偿的多,那当然是工伤保险对劳动者保护最为全面。而后两种保险属于商业险,保险公司当然是能少赔就少赔。如职工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按法律规定申报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为职工又上了意外险,那么可以要工伤待遇和意外险的双份,如果单位只是上了雇主责任保险的话,这种保险不能完全赔偿职工所受到的损失。
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不一定哪个先到。最好多买点意外险做为工伤和雇主险的补充,注意可以选择有身故,残疾,医疗,补贴综合保险。当然,在住院医疗理赔时,保险公司要先按照工伤医疗额度扣除之后,再报销余额部分。补贴是按住院期间天数计算,有时间限制。身故刚按照所买保险金额而定。三者各不相同,互相补充,多多益善。建议,可选择意外伤害医疗补贴综合险。
工伤险、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哪个赔的多?
众联劳务保险顾问为您解答:三者并不冲突,可同时理赔。
工伤险:
赔偿责任
仍有部分工伤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用人单位申领工伤保险金的次数也反映了该单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可能会招致相应的行政处罚
意外险:
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不包含职业疾病
雇主责任险:
赔偿雇主对雇员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免除雇主后顾之忧。赔偿与劳动安全记录无关,且理赔、申领程序更简单、快捷。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包含职业疾病,同时可扩展非工作期间内的意外保障
众联雇主责任险-雇主心安:
承保年龄范围16—70岁远高于一般公司的60岁年龄上限
1、加强版:身故80万+医疗20万
3、豪华版:身故40万+医疗5万
4、强化版:身故20万+医疗4万
5、基础版:身故10万+医疗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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