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原则-工伤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请解释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项目为:工伤医疗费、***器具配置费、鉴定为1~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1~4伤残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工伤社保和商业保险能重复报销吗?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社保和商业保险是能够同时报销的,但不同的保险在报销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我们先来看医疗保险,不管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有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在报销时,一般是先报销医保,而后再申请商业医疗保险理赔,但需要明白的是,医疗保险报销遵循的是补偿原则,也就是说,不管你购买的保额有多高,其所赔付的保险金都不会超过实际的医疗花费。在报销时,医保报销之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商业医疗保险会根据合同报销相应的比例。所以,在投保时,也合理规划,不能盲目投保,导致浪费。
在社保中还有工伤保险。如果不行遭遇工伤,则能够申请工伤理赔,而如果购买有意外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且在保障范围内,那也能同时申请意外险理赔,在治疗期间,也能够通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当然,如果不幸遇难,那也能够申请意外险理赔,同时有寿险的话,也是能够申请理赔的。
所以,总的来看,只要符合社保和商业报销的赔付标准,二者完全是能够同时报销的,而且,需要明白,社保能够提供的只是最基础的保障,商业保险能够有效的弥补社保的不足,所以,即便有了社保,也很有必要制定商业保险的保障***,投保相应的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
参考自太平洋保险,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商业保险一般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商业保险,带有一定的商业性质,商业保险是对社保的一种补充。
为什么工伤保险核定费率是0.007?
根据行业风险核算的。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可以。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中,工伤保险是唯一一个,可以在同一时间期、不同用人单位[_a***_]的险种。
由于劳动者有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而工伤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则有工伤保险承担),所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人社部令第 13 号 )中规定: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分别有不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原则是不可以,而且我估计了解清楚了你自己也不一定愿意。
我们的社保五险一金,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就是说如果没有在公司上班,也想要买社保,这两种是可以个人购买。
但是后面三种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只能以公司名义参保。
这就意味着,你如果想要购买两份工伤保险,就需要参保两份社保才行。
到此我们来说说为何参保两份工伤保险基本不可行:
操作上基本就不可行;
2、缴费高;
就拿成都来说,一份社保最低档缴费,个人缴费也得大几百吧,为了工伤你是否愿意把这个费用翻倍?你所在的公司是否愿意支付这个社保成本?
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3、社保的性质和工伤赔付的形式,保证了即使是买了两份工伤也不能获得两份赔付。
最重要的是这个部分。
我们想要买两份工伤保险,应该是想着如果发生工伤,可以通过两家公司获得工伤赔付吧?
但是我们一次只能出现在一个地方,即使一段时间内在两家公司工作。
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也只能是在为一家确定的公司工作,发生工伤要么是在为A公司工作,要么是在为B公司工作。
只能是确定的某家公司去申请工伤保险。
如果你想的是可以同时获得两家公司的工伤赔偿,说同时在为两家公司工作,我倒觉得更大的可能性是适得其反,一家公司都不管了。
因为工伤的程序还是挺繁琐的,对于某些行业工伤还会影响到其资质,很多公司还挺不愿意申请工伤保险,而你还提供证据说是在为两家公司工作,那总得确定到底是在为哪一家公司工作嘛,很大的可能性就是相互推脱,都说是在为对方公司工作,然后就开始扯皮啦。
综上所述,参保两家公司的工伤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不如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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