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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规定-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因工死亡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4-05-26 14:56:10分类工伤保险浏览29
导读:7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2022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2最新?7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
  1. 7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
  2. 2022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3.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2最新?

7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2、工伤保险费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2022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2022年全国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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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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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三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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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2最新?

2022年全国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三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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