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哪些项目,生育保险报销哪些项目可以报销
生育津贴报销准备哪些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时要求提供孩子准生证 出生证明 申请报销的人员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以及住院生产时的发票及费用清单以及个人社保编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交到单位人力部门 由单位到社保机构统一办理报销 生育险报销不对个人办理
一、领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
1、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 ,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符合***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女职工怀孕后或***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三险能报销生育吗?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
佛山市生育险产检报销哪些项目?
佛山市生育险产检报销项目如下:
第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_a***_]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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