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失业保险-申请过失业保险对以后社保有什么影响
办了失业保险了还是在保状态吗?
办了失业保险社保不是在保状态,是断缴状态,因为办理失业登记就得断掉社保,且在失业期间不可以缴纳社保,两者不可兼得,若是在失业保险享受期间找到新的就业岗位,那么停止失业保险的享受,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失业,才能在新的就业岗位上参保。若是办理灵活就业,也是断掉失业保险的享受。
领完失业金以后多久可以再领?
失业金领取完之后,需要再重新继续累计缴纳年限至少满1年之后,才可以重新领取。因为上文已经提到过,失业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累计的缴纳年限至少满1年才可以享受失业金的保险。
如果之前领取过失业金,那么领取完之后,相应的缴纳年限将会重新计算,也就死说,如若两次失业的间隔期少于1年的,那么意味着参保人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满一年可领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两年之后可以再领没。
领过失业金后,如果又找到了新单位,新单位又已经为员工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超过一年,然后又被单位给辞退了,有书面的辞退材料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还可以第3次申请。但是累计领取失业金不得超过24个月。
领了失业保险金又找到工作怎么办?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活跃,人们失业、再就业也越来越频繁。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不少年轻人的做法。国家每月会发放90%最低工资水平的失业金,还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达到90%最低工资水平的地区,将在2020年底之前达到。
失业保险是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待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只要给我们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和社保参保手续,失业金的发放和领取就会自动终止。没有领取完的失业金不可以一次性领完哟。
如果我们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了就业,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月数,将会进行封存。等待下一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时,重新合并计算。
领取失业金待遇,这是失业保险的重要内容,不会影响社保缴费以及其他任何待遇。而且国家的失业待遇政策还在不断优化。比如根据最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家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实现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退休年龄。
所以,国家会不断优化失业保险的功能,让失业保险基金充分发挥出稳就业的作用。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领取了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又找到了工作怎么办?实际上领取失业金和重新找工作,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冲突。只不过对于你来说,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如果说新的工作单位给你正常的来参加社保,那么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继续参保。
在转移完成社保关系之后,那么失业部门就会得知你的这个社保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参保了,所以说既然自己实现了二次就业,那么对于你个人来说,失业金的待遇就会被停止发放。所以说失业金不能够在继续的领取。不过对于一个人来说,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不会超过24个月的,它是按月来进行发放的,所以放弃这个失业金的领取,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因为毕竟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能够让自己实现一个稳定的收入,其次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相对来说自己的经济负担会有明显的减轻。如果说你不愿意放弃自己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在领取失业金待遇完成以后再参加社保当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就是对于你个人来讲,可能自己的累积社保的缴费年限,尤其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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