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转***系函-失业保险转***系函什么意思
浙江省内失业保险怎么转移?
职工凭本人身份证明、与转入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件2)。
(二)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即时受理,核定应转移的失业保险缴费享受信息,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件3)。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接续的决定。决定接续的,告之职工并及时办理接续手续,提供相应服务;不予接续的,在作出决定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职工不予接续的理由。同时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复函》(附件4),告之接续结果。
(四)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复函》后,按规定办结或终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退休办理提档提档函从哪拿?
如果您需要开具提档函,一般需要前往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档案管理部门。具体的办理地点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1.在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包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2.拨打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咨询电话,咨询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流程。
3.前往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办公地点,直接咨询工作人员。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地点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前往之前先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失业保险能转移吗?
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进行转移的话,转移的只是关系而不是基金。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一点,就是要转移失业保险的话,一般是只有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能转移的,而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参保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像现在很多人经常会因为工作变动而跨区域流动,所以失业人员在跨统筹地区就业之后,就需要去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也有的人的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这种情况也可以选择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只要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能。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携带资料:
⑴失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或者参保失业人员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失业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转移办理进度。
能,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金转移申请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2.
受理: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办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
3.
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
审批: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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