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缓缴,工伤保险缓缴是什么意思
- 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如何享受?
- 职工社保中间最长可以停交多久?
- 企业可享受此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减半征收优惠,请问缓缴也仅限于企业缴纳部分么?
- 重庆市社保新政策?
- 实施社保缓缴的意义?
- 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和工伤保险,算不算违法?
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如何享受?
年初疫情爆发的时候,为了减轻企业的社保费负担,稳定就业,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从2月起,各省免征了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减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保费负担,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又继续延期。今天就来谈一谈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延期的话题。
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是什么内容?
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对湖北省之外的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政策政策(湖北省大型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哪些单位可以享受延长减免政策?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由每个省来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大型企业的标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也可以参照享受减免政策。
如何享受减免政策?
这是社保费的减免呢,不需要企业自行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划型分类之后在企业申报社保费时自动减半或者免征,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可能有些人会担心,社保缴费减免或者缓缴之后,是否会影响个人的社保待遇呢?
中央有关部门在出台这次减免政策的时候,就已经充分考虑到了社保基金的整体收支平衡。
这次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不会影响职工个人的权益,社会保险费都会按时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国家为了这一次疫情,让大家共度难关,操碎了心啊。
日前,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如何享受? 权威解读来了
6月29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税务讲堂”上,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围绕这次新政策给大家“划重点”。
1、新的延长政策实施减免的社保费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2、新的延长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各类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等,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政策范围之内。
3、新的延长政策受益面变广:允许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4、具体要求:
(1)2月份出台的阶段性减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新的延长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再免征6个月,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的是2020年7-12月单位应缴的社保费;对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的是2020年5、6两个月单位应缴的社保费;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继续执行到6月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费,允许补缴的时间最长到明年底。
(2))2月份出台的阶段性减免政策只允许减免单位缴费部分,新的延长政策不仅包括减免单位缴费部分,还扩大到个人缴费基数下限2020年不调整和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费,政策有拓展,减负更全面。
(3)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此次政策
(4)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继续按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执行至今年12月底,不得跨年。
职工社保中间最长可以停交多久?
根据搜索结果,职工社保中间停交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的保险种类停缴的时间规定也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好不要停缴社保,因为停缴会对个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养老保险是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停缴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一般来说,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的停缴时间规定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规定,医保停缴超过3个月,医保就会作废。因此,如果停缴医疗保险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个人医疗待遇的支付。
其他社保险种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个人来说影响和损失相对较小,一般可以在到新单位后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的停缴时间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如果您有具体的停缴时间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职工社保中间最长可以停交多久?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5种保险,有[_a***_]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的,必须按时足额缴费,一般都是按月缴纳的,特殊情况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缓缴,否则是不能停缴的。
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只缴纳两种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不用缴费,也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多数地区都是***取一年缴费一次,个人可以在缴费期內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缴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当你缴费遇到经济困难或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持续缴费时,也可暂时停缴,在条件允许再继续缴费。但是要注意两点:一是养老保险是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缴长缴退休养老金待遇就高,由于首领基数高,以后养老金调整增幅大,一生的养老金都比少缴短缴的高,所以最好中间是不停不断缴。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虽然可以累计计算,但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有最低缴费年限,即累计缴费必须满15年。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要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有足够的缴费时间,不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确保缴费年么15年,否则,就影响退休时间和领取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也是一年缴费一次,一般要求在头年底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先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也可以选择按月缴费。按月缴费断缴(停缴)时间,多数统统地规定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即断缴在三个月内补缴足保费后,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重新续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3~6个月的等待期。即你断缴三个月以上,再缴法参保,医疗保险待遇不能连续享受,要在缴费三~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参保缴费时间。因为生病不是个人可以预知,也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生病了再参保,那是来不及的,只能先参保,以防万一生病时有保险来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因为,各统筹地的职工养老保险也设有最低缴费年限,中间停缴,前面的缴费年限可以与后面续缴年限合并一起计算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时,退休后就可免交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是这样的,对于在职人员来说,社保是必须持续缴纳,不能随意停缴的;而对于下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来说,社保停缴时间,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哪怕不再缴纳,也是可以的。因此,社保最长能停缴多久,这并没有固定的期限限制,而社保待遇最终看的是累计缴费年限,并不是哪一段时间的缴费年限。
当然,由于社保最低的缴费年限是15年,而且现在已经不再允许补缴,如果停缴时间过长,在退休前又没有缴满15年,那么就需要延迟退休,直至缴满15年后才可以办理退休。
此外,社保中的医保待遇这块,在停缴后的次月开始就无法再享受到医保报销了,即便是重新找到工作,由单位继续缴纳社保,那么医保停缴时间也不能超过3个月,否则这段时间的医保就无法补缴了。
其实,社保待遇(尤其是养老金)本身是跟缴费年限挂钩的,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去保持缴费状态,有利于退休后的待遇提升。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职工社保,中间最长可以停止缴纳多久呢?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制,你哪怕是不交社保,也就是说。从自己年轻的时候一直到退休,你不交社保都没有任何的关系,只不过对于自己的结果就是,将来无法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仅此而已。
当然我们社保的中断缴费年限越长,对于自己来说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就是我们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会有所降低和减少。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今后所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肯定会从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毫无疑问,累计缴费年限越长,我们才有一个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反之养老金的待遇就会比较偏低。所以会是有这样的影响。
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如果说你正常参加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是要求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如果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那么就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所以会对自己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延迟退休。所以说我们中断社保交费,尽量控制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如果说有经济条件,你完全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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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享受此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减半征收优惠,请问缓缴也仅限于企业缴纳部分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五、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益记录工作。
六、各省级***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执行,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各省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兑现减免政策。各省印发的具体实施办法于3月5日前报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各级人力***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人力***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0日
重庆市社保新政策?
缓缴政策增面扩围。在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基础上,将政策覆盖行业范围扩展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在大型企业基础上,增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政策延长期限。大型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从3个月延长到今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明年3月;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到今年底,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今年8月。
支持就业稳岗扩岗。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继续按60%执行。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参缴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企业,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本次社保费缓缴政策将惠及23.3万户参保单位,减收、增支等一系列真金白银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有利于进一步助企纾困,提振市场信心。
实施社保缓缴的意义?
原定企业养老保险金缓缴期为4月至6月,也就是一个季度,如今延期至年底,缓三个季度再缴。对于目前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更为有利。特别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更大的行业,这一政策具有积极作用。
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费款,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国家又将缓缴养老等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
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和工伤保险,算不算违法?
我今天开车的时候正好听到这个关于劳动法的广播了。
公司如果没给你买社保,完全违反了劳动法。
你可以以这个条件为由申请离职,然后去仲裁,可以申请到一笔相应的赔偿。
劳动法完全倾向于劳动者,对公司很苛刻的,你完胜。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上述的案例,虽然从形式上来看,公司与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用是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合同的生效要件必须是合法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若与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用,将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公司与员工协议不交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按照原有的政策继续执行,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该条规定对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职工与所在单位发生社保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讼。拒绝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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