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法,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保险公司迟迟不报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迟迟不报工伤保险可以去问问原因,是不是缺少材料,一般情况如果材料齐全,不会迟迟不报工伤保险的,具体需要的材料都有清单,需要本人认真准备齐全,包括诊断证明,工伤等级鉴定书,以及住院治疗费用,所有这些都准备好,工伤保险处会很快给予报销的。
单位只买了劳商业保险,现在出现了伤残能按工伤赔偿吗?该怎么办?
我们在企业就业,就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法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保障,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依法及时为我们缴交社会保险。
如果企业没有帮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而是购买了商业保险,且商业险的受益人为员工的话,当员工发生收到意外伤害,则可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理赔,但不能抵消工伤待遇。
那发生工伤时是不是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了?
并不是!还是可以享受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据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应当照常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但是相应的工伤风险跟待遇都应是企业承担。具体待遇申请流程应当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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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给员工参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果单位一直没有帮员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相关待遇,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并且单位还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发生工伤后再参保呢?这部分费用谁来出?主要看是参保生效前还是参保生效后。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发生后参保并补缴之前工伤保险后,参保生效后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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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讨论:单位购买的是团体意外险;单位购买的是个人意外险,只不过是单位出钱而已。
如果是团体意外险,意外导致伤残后,如果想按照工伤来索赔的话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意外伤残发生在上班期间。第二意外伤残的发生不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致电保险公司人工客服或者联系保险[_a***_],按照流程正常理赔就可以。
如果是个人意外险,只要具备意外伤残不是第三方造成得就可以了。由于不是团体意外险,因此也就没有工伤一说,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致电保险公司人工客服或者联系保险代理人,按照流程正常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团体意外险还是个人意外险,如果意外伤残是由于第三方(也就是别人)的原因造成,要根据相关相关规定向第三方追偿,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可以对保险方面有困惑的朋友有所帮助,欢迎大家积极点赞评论。同时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更多精彩回答敬请期待。
单位只参加了商业保险,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出现伤残,是不是按工伤得到赔偿,这个问题,首先应该说,不论单位参加什么保险,只要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就可以认定工伤,并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发生工伤,首先应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妨碍职工按工伤得到的赔偿,因为单位只参加了商业保险,所以应该首先商业保险得到的赔偿,商业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单位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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