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伤保险-青海工伤保险
青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青海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十级工伤是指造成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根据伤残程度,赔偿金额为基本生活费的30倍,即每月基本生活费乘以30。基本生活费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此外,还会根据工龄、工资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计算。
西宁市社保个人缴费分类标准?
低于2017年青海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827元/月)为西宁社保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青海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9134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西宁社保缴费比例也随着西宁事平均工资的增高有所调整。养老保险中公司缴20%,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中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补充残保金公司缴61.95元,个人不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西宁市退休人员医保新规定?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为二级:550元
医院等级为三级:750元
报销比例为:
医院等级为一级:在职员工报85%,退休员工90%;
医院等级为二级:在职员工报80%,退休员工85%;
医院等级为***:在职员工报75%,退休员工80%;
温馨提示:年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三次住院再一次降低50元,报销比例不变,职工医保封顶线为22万。
1、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10%;
3、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20%;
4、外地就医患者个人先自付比例:10%。
在职职工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55%,医疗机构、用人单位、个人各负担15%;
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70%,医疗机构、个人各负担15%。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转外住院:住院总费用缴纳10%,扣除住院起付线1500元,需自费 、部分负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后,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报销比例70%。
农村居民
2、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省级医院500元,市级医院350元,区级医院100元,乡镇[_a***_]50元;
报销比例:
扣除起付标准、需诊疗自费项目和药品费后:
省级报销60%,市级报销70%、区级报销70%,乡镇卫生院报销90%。
2019年西宁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西宁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缴费基数
西宁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134元/月及3827元/月
2021青海工伤没达到伤残怎么赔偿?
。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
(二)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以上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西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西宁工伤赔偿标准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赔偿标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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