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家属工养老保险_山东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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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有没有五七家属工养老保险的文件
将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按如下标准调整:“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不能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1]87号文)中的第二条明确规定:“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第二,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保障民生的需要。农村人口一般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尽管土地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确能给广大农民提供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五七工”、“家属工”作为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也没有制度性的养老保障。
“五七家属工”本人可直接向原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按要求填申报审批表。(二)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参保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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