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单位必须交吗-补充工伤保险和工伤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系统里人员补收是怎么回事?
就是说单位,在你工商之前没有足额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在你发生工伤保险事故之后,单位给你补缴之前欠缴的工伤保险,然后在单位交着工伤保险之后,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以赔付公司是否还要赔付吗?
谢谢邀请,
一、作为伤者所在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工伤(有的是员工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实际目的是企业为自身减负。因受伤,并已由工伤保险赔付,这作为受聘员工来说真是很好的一件事(特别是由企业出资),同时给企业带来了(减少赔付)好处。
二、工伤保险赔付后,公司是否还要赔付?个人的意见认为;应视伤情而定,区区小事不足挂凿,若伤情严重并影响今后工作生活。或者企业不再聘用,那么,除在受伤之日起的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医药费、受伤之日起的工资、生活护理费、生活营养补充等等补发外,还应视伤轻重程度赔付一定数的安家安抚补助金(具体是伤者与企业协商处理),如企业留用,除上述受伤之起至再上班止,其间的所有医疗费、工资、生活补贴照发补给。具体情况应以伤残鉴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个人不完全成熟之意见,仅供参阅,凡事谨慎、三思而行…
工伤保险涵盖在社保基金内,实际上其赔付资金大部分已经由企业缴纳的部分进行了支付。从安抚员工的角度,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从法律角度讲,企业则没有强制义务另行赔付。
不过,如果因工伤导致员工无法继续提供劳动能力,无法再为企业效力,而企业又没有合适的其它岗位,双方有必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条例》等规定,企业需要向员工一次性支付3倍或更多工作年限的基本工资。
回答或有纰漏,请海涵。
题主的问题还是有点模糊,这个公司还要赔付是指你所在的企业呢?还是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呢?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是社保的范畴,企业是主体,个人一定是企业的人才有参保的资格。所以一旦发生工伤事宜,其提出为工伤员工认定申请的主体,必定首先是企业。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理解,一旦你享受了工伤保险的赔付,也就意味着你的企业已经履行完了他的赔偿义务,原则上他可以不再出现新的赔付。当然协商同意另行补充也未不行。
有的企业除了为员工办理了社保工伤保险外,还会为员工从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工伤保险作为补充。那么,在享受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还能从商业保险中获得理赔。因为商业保险和社保是桥归桥,路归路,渠道不同,参保方式不同,自然理赔方式也是有差异的。
另外,我们觉得作为个人来说,作为一个劳动者,尤其是家庭顶梁柱的,除了企业为你参保的社保工伤保险和商业工伤补充保险外,个人不妨再从商业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些意外伤害保险,以应付突然带来的身体伤害和断流风险。
至于如何规划家庭意外分险保障,可以阅读我发在头条上的《家庭意外风险如何保障规划?》,但愿能对阅读此回答者有所启发。
补充工伤险一直显示未到账?
工伤保险未到账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申报了当月的工伤保险,但是由于还没有缴费,所以未将工伤保险费用[_a***_]指定的账户,也叫做未到账。工伤保险申报与缴费是两个流程,工伤保险申报以后,如果缴费金额没有问题,那么就要开始缴费。
工伤不到十级,单位又没买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保险吗?
认定工伤后,应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付,如果单位没有投保工伤保险,你可以到******,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标准赔偿你损失,一般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保险部门会提高他下一年度的投保比例,只要你拿起法律武器***,公司一般会跟你私了,赔偿你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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