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失业保险,怎么领失业保险金申请
2022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以上四点就是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2022年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自2003年10月1日起,累计缴费时间满16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在原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增发失业保险金。增发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7—21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累计缴费时间满22—26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累计缴费时间满27年以上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
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题主命题,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是有欺诈行为,不合法!
那么,题主命题,“主动辞职了,竟然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了,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报备的手续。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三、失业求职登记表。
根据上述程序,说明,你自愿辞职,能领取到失业金,不是一方行为,而是,单位HR主管人员和你个人共同行为,导致的。
上述第一条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中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分为:
1、终止合同;
2、解除合同;
3、辞退;
4、其他。
没有自愿辞职这一项,因为只是对于符合领取失业金为对象制定的表格。这个表格是由HR主管填写的。
上述第二条,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中有:
1、失业原因;
2、有无求职要求;
3、是否进行求职登记。
释解1、失业原因的填写,是由单位HR主管人员填写的,说明填写的是非自愿辞职。向设保局提供了虚***信息!
释解2、有无求职要求,是个人填写的,填写的是“有”;
释解3、是否进行求职登记,是由个人填写的,填写的是“有”。
结论:
主动辞职了,“竟然”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你知道怎么领到的吗?
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单位HR人员与主动辞职人员共谋,没有向人社局提供真实情况;
二、单位领导对主动辞职人员比较赏识,不想让你辞职,你辞职了,特意向社保局申报不实信息,给你办理了领取失业金手续。
上述两种情况,辞职人员领取了失业金可能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一、单位向当地社保局虚报辞职人员离职原因。有欺诈行为;
二、单位为辞职人员非法申领失业金,就是“视为”单位辞退的员工。
如果主动辞职人员要求单位给与经济补偿,单位是需要根据主动辞职人员工作年限,依法给与经济补偿的。
所以,题主命题有误,不符合常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jhxfw.com/post/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