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怎么记忆
- 保险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如何区别?
- 为什么说在工伤保险中必须重点考虑雇主 道德风险?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什么来确定?所谓的第一类、二类、三类风险行业怎么确定?
- 单位行业风险类别是什么意思,一类,二类,三类,什么意思?
- 人力资源公司属于几级工伤风险?
-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如何区别?
一、职业不同
1、一类职业基本上是在办公室坐着不动的人工作环境非常安全。如:出纳、会计。
2、二类职业是文职人员但偶尔会因工作原因离开公司到外面办事的人如:业务员。
3、三类是经常到外面办事的工作人员。如小车司机等。
二、风险不同
四类职业>三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类职业
三、险费不同
四类职业>三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类职业
四、赔偿不同
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三类职业>四类职业
资料拓展
保险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拓展资料来源:头条百科
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第一类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第二类行业:房地产业、体育、***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第三类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业、黑色金属矿***选业、有色金属矿***选业、非金属矿***选业、煤炭开***和洗选业、其他***矿业。
为什么说在工伤保险中必须重点考虑雇主 道德风险?
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作为投保人,职工作为被保险人,二者具有保险利益。所以说,工伤保险也要按人身保险一般性要求,对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予以重点考虑,避免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对被保险人造成人身伤害。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什么来确定?所谓的第一类、二类、三类风险行业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具体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如下:1、一类:冶炼、***掘、化学原料及化学品、装卸搬运业、生产、储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按1.5%缴纳。2、二类:航空、铁路、电力、水上运输、汽车运输业、建筑安装业、轧制、压延加工等;按1.2%缴纳。3、三类: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建材加工业、橡胶塑料制品业、木材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玻璃搪瓷器皿制造业、船舶修造业、自来水生产业、仓储业、地质勘察等;按1.0%缴纳。4、四类:一般机械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电子、仪器仪表操作修理业、印刷业、医药、日用化工制造业、加剧制造业、粮食及其副产品加工业等;按0.8%缴纳。5、五类: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纺织业、皮革制品业、餐饮业、邮电业、水利管理也、科学、气象、测绘、工程设计业等;按0.5%缴纳。6、六类:商业、贸易、金融、保险、文化、教育、服务等;按0.3%缴纳。我觉得钢结构公司应该属于建材加工业,可列为三类;而建筑公司就应列为二类。具体要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以上信息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单位行业风险类别是什么意思,一类,二类,三类,什么意思?
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一类行业 。按照劳社部发〔2003〕29号文《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具体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如下:
1、一类:冶炼、***掘、化学原料及化学品、装卸搬运业、生产、储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按1.5%缴纳。
2、二类:航空、铁路、电力、水上运输、汽车运输业、建筑安装业、轧制、压延加工等;按1.2%缴纳。
3、三类: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建材加工业、橡胶塑料制品业、木材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玻璃搪瓷器皿制造业、船舶修造业、自来水生产业、仓储业、地质勘察等;按1.0%缴纳。
4、四类:一般机械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电子、仪器仪表操作修理业、印刷业、医药、日用化工制造业、加剧制造业、粮食及其副产品加工业等;按0.8%缴纳。
5、五类: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纺织业、皮革制品业、餐饮业、邮电业、水利管理也、科学、气象、测绘、工程设计业等;按0.5%缴纳。
6、六类:商业、贸易、金融、保险、文化、教育、服务等;按0.3%缴纳
人力***公司属于几级工伤风险?
风险等级按职业类别分为1~6类,5~6类属于高风险职业,1~4类属于可正常投保的职业类别。
一般的有高空作业的,借助工人,水电工人,高压电工工人,电电网行业的这些师傅都属于高危行业,如果你是办公室文员或者是企业主,这些属于12类职业是属于低风险人群,是可正常投保的人群。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工伤保险,我在回答“怎样单独办理社保里面的工伤保险,怎样买单工伤保险,哪里可以代缴社保工伤保险?”问题时已经做过回复。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具体讲两者的区别:
1.性质不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不交不行;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责任由投保的雇主与[_a***_]合同约定。
2.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雇主责任险责任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3.保额不同。工伤保险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雇主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额进行赔偿。
4.赔偿项目不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用、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雇主责任险只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和医疗费用。
5.争议解决机制不同。工伤保险***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诉讼程序解决;雇主责任险***属于民事***,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当然也可以协商解决,但不是法定程序。
6.其他……。
个人观点,望批评指正!
我国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始自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的初步探索发展,二者共同搭建起国内最初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体系。发展至今,国内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已建立起包括工伤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险种在内的安全生产险种体系;发挥着社会保险统筹与商业保险补充的重要保险保障作用。
1.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建工意外险是我国安全生产保险领域诞生较早的商业险种。在工伤保险制度推广应用前,建工意外险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障领域承担着重要的保险保障任务,1998年的《建筑法》曾正式将其规定为强制性投保险种。
3.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的最大功能即是转移企业雇主的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同时对员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安责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动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了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优势特点,一方面其保障作用更加全面显著,如安责险覆盖建设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类服务,以及其实行“无过失”原则,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另一方面安责险能够代替建企或实际承建人负责相应补偿赔偿,发挥分散用人风险作用。
从建工意外险、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再到目前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国内安全生产保险产品日益丰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但同时也越发考验着投保人对于不同险种的认知了解。实务中,由于投保人缺乏相关专业保险知识,难以区别不同险种的保障特点,经常出现保险竞合与重复投保情形,导致不必要的法务***。
一、不同安全生产险种的保险竞合与重复保险分析
不同安全生产险种间的保险竞合与重复保险情形分析,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工伤保险与各商业险种
从性质上来说,工伤保险属于带有***性质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
工伤保险的特点包括:不具有商业属性,不涉及盈利性目的,其保障作用虽然包括“保障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与“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但工伤保险基金并非任何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同时,由于工伤保险保障属于基础性的社会保险保障,保障范围与保险效果都并不全面,由此才出现了商业保险补充。因此,工伤保险与各商业险种之间并不存在重复保险情形,是一种不可代替、相互补充的关系。
2.建工意外险与安全责任险
在国内商业安全生产险种中,建工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业务,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则属于财险项下的责任险业务,因此这里主要分析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安责险之间的竞合重复问题。
依据《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从保险标的来看
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员工)的身体(伤残、伤亡保险赔偿),而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企业雇主)应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两者保险标的不同。
从保险性质来看
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同属商业安全生产险种,但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的主要保障作用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建工意外险虽然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发展初期也发挥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包括法务判例中也认可其分担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作用,但随着雇主责任险、安责险的出现,专业的安全责任险取代了其前述保障作用。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建工意外险,更多被认为是为员工提供的一种***性待遇。
因此,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安责险之间不存在重复保险情形。
3.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
雇主责任险是国内安全生产保险领域诞生较早的责任险种,安责险是近年来在其基础上优化发展的全新责任险种,两者在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障作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竞合与重复,如上文提及的保险标的,雇主责任险与安责险的保险标的同为企业雇主或用人单位的事故赔偿责任。
因此,一旦企业同时投保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将可能构成重复保险情形。在这种情形下,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同一安全生产险种的重复保险情形
用人单位通过多个保险人同时投保同一安全生产险种,一旦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将构成重复保险情形。如上文所述,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当然也有例外,作为各类商业安全生产保险中唯一的人身伤害保险,建工意外险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并不构成重复保险,保险受益人可以同时获得多份保险赔偿。
建工意外险,主要针对建筑人员因意外风险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导致的相应“医疗费用补偿”或“伤残死亡赔偿金给付”,以商业保险形式为建筑人员提供意外风险保障。从这里来看,建工意外险同时具有补偿型保险特点与给付型保险特点。
1.对于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型保险赔偿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便出现重复保险情形,被保险人最终获得的赔偿也不能超出本身的损失费用。因此,实务中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2.对于伤残死亡赔偿
建工意外险保障项下的伤残赔偿与死亡赔偿属于人身保险业务范畴,具有给付型特点,不适用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因此,建工意外险的投保即便出现重复保险情形,保险受益人也可获得多份保险合同的累积赔付。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第一、 赔偿方式不同,主体作用不同
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受到工伤伤害而无法自救的情况下获得赔偿。
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保障雇主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第二、 赔偿限额不同
工伤保险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约定,并写在保险合同里,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保险金,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根据企业所投保的限额多少而定。
第三、保障范围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在其它保障方面像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等都可以支付,但是像误工费,诉讼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是工伤以外的责任,需要企业来额外支付,只保工伤,工伤以外不保。
而雇主责任险恰好做了一个完美的补充,像误工费,诉讼费用,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可以给企业一个风险转移的规避,还可以扩展至24小时意外非工伤保障。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保险性质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合同双方可以自由协商。
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险,用人单位依法应为员工购买。
二、保险合同主体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工伤保险: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从合同主体上看,雇主责任险保障的范围更广,各类企业就包括了登记的和非登记的所有企业,国家机关、学校也是工伤保险中没有的。
三、保险责任范围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一般依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不同的保险公司因制定的条款不同可能有些细微的差别,但主要的内容大致相同。保险责任一般为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雇员),在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工作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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