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多选题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以说应该算工伤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月12日制定的一项法规。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定了本条例的目的、对象、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 规定了规模较小的工业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
第三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六条 规定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章 津贴和抚恤金
第七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伤亡津贴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八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身故抚恤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九条 规定了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十条 规定了享受津贴和抚恤金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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