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伤保险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4-05-19 09:10:11分类工伤保险浏览34
导读: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在工地上,左脚膝盖处摔断裂,请问按重庆市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大概是多少?2022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答: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1.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 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2.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3. 在工地上,左脚膝盖处摔断裂,请问按重庆市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大概是多少?
  4. 2022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答:重庆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1.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2.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地上,左脚膝盖处摔断裂,请问按重庆市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大概是多少?

当然要评残,我估计你丈人属于工伤,看来很有可能构成伤残。不管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先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评残不是一定要等痊愈,只要治疗告一段落,情况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具体时机问医生。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误工费,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期间的工资是要全部照常支付的(33条)。也没有提及营养费,貌似因为已经包括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里了。工伤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报销和照常支付的工资外,其他项目的数额全部以伤残等级为基础计算,所以评残是绝对必要的,那老板在这一点上没有说错。广东三民律师事务

在工伤鉴定中跟腱断裂经治疗后是没有功能性障碍的,可初步判定是无伤残等级的。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022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8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50元*X人*X天;

食宿费=100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_a***_]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jhxfw.com/post/555.html

工伤保险工伤职工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怎么计算? 人流可以报生育保险吗,人流可以报生育保险吗,能报销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