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么-公务员有失业保险么
不存在失业保险记录怎么回事?
首先,个人可能没有参加过失业保险***,因此没有相关的记录。
其次,如果个人没有经历过失业或申请失业保险金,也不会有失业保险记录。
此外,如果个人的雇主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也可能导致不存在失业保险记录。
最后,可能是由于数据记录错误或系统故障导致失业保险记录丢失。如果确实需要失业保险记录,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办了失业证就可以领失业金了吗?
《失业证》是证明个人失业的有力证据。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失业人员就业登记的凭证。
对下岗职工和找不到工作的人来说,有它就可以去***提供的就业部门接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费用的优惠。
另外在一段时间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还能凭失业证,享受***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帮助失业人群渡过难关。
失业证不能无限期使用,一般有效期为一年,需每年到劳动就业部门审验。
体现了***对实业群体的关怀和帮助。
同时失业人员应多多加强技术,技能的学习,自强不息,多渠道寻找就业机会。才能使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有方向和幸福!
我已经办理了,
第一,失业保险必须缴费满1年以上,每缴1年失业保险补1个月失业金
第二,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要填写下面这个表,原因那里一定要填伍A,代表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要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带上上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到最后所缴社保所属区域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
审核通过后,就会给你一本失业准核证书,每个月月头还要到服务中心签到登记哦,钱是打到你的社保卡金融帐户内的,所以要确保社保卡金融帐户正常使用,我原本不知道,结果办了个多月还没收到,才知道我社保卡金融帐户多年没用沉睡状态,再去补办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办了失业证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很明显是不可以的,办了失业证只能够说明你失业了,但是失业的方式是有很多种,比方说你是自己离开工作单位的或者说是由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两种情形都是属于正常的失业,所以都可以办理失业证,但是失业金的领取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失业金的领取必须是企业单方面解除个人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说企业单方面开除你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如果说你个人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很明显就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了,所以说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是不能自己主动辞职的。
除此以外,还要必须正常参保,失业保险,而且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要在一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的失业保险正常参保了,参保的时间越长,比方说你参保的10周年以上,那么你最长就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_a***_]、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jhxfw.com/post/5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