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交了,失业保险交了一年可以领几个月
失业金是扣完社保的吗?
不是的,领取失业金是根据你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算的。不能说失业金就是扣完社保。社保里面缴纳的失业保险,就是保证失业人员基本保障。
社保还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现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在一起了),工伤保险。失业金只是社保保障之一。
失业保险显示正常缴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说明你有一个保险在正常缴费。申请失业险必须是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就没有义务再给你缴纳五险,你有一个保险在正常缴费,就证明你还是在工作状态并没有失业。要等到社保停交以后,才能办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单位交了,个人没交,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为啥离职了申请失业保险金显示还在缴纳?
离职申请失业保险金后,显示还在缴纳是正常的。
缴纳失业保险金是在工作期间进行的,而且在离职后,由于单位和个人的缴纳已经预先扣除,失业保险金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申领,因此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显示还在缴纳也就是正常的情况。
如果离职后,个人无法获得失业保险金,[_a***_]是由于单位没有按时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等原因引起的,此时可以通过向社保局反映此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离职后申请失业保险金仍然显示在缴纳的原因是,失业保险金是由之前的工作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的,离职后个人的缴纳记录会被保留,但是之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则是由失业保险基金负责,而不是由之前的单位负责。
因此,即使离职了,个人的缴纳记录仍会被保留,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社保交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即可领取失业金。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 、失业登记需要的证明资料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办理的手续
1、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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