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案件司法解释
企业多交工伤保险可以退款吗?
可以,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对其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办理退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办理退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非人民***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用人单位以不当得利***劳动者要求返还解除劳动合同后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
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可能会因嘉兴市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询嘉兴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或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
某雇人做事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人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应该不属于刑事案件。
工厂企业在生产经常中,由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情经常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的***如何处理呢?这就要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涉及的主要是民事赔偿。
而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主要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所立的案件。因此,这两种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不同,被追究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工伤保险赔付后,还能要求第三人赔吗?
劳动者因为第三方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一个工伤案件最长多久结案?
一个工伤***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后结案的时间一审加二审最长是9-10个月。如果是一审通常是6个月之内,决结果出来后,原告和被告如果提出了上诉,二审结案的时间是3个月之内。所以工伤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一审加二审)要9-10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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