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失业保险,赔偿失业保险损失的法律依据
交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有赔偿吗?
不能。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才可以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现在只交了1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不符合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但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没有。失业保险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领取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金损失可以***吗?
可以通过***获得损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
失业保险损失赔偿去哪里诉讼?
如果是失业人员和原单位出现了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前往当地的人社系统下属的劳动仲裁处进行申请。失业人员需提供所需有力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诉。由劳动仲裁处作出裁决。失业人员可根据劳动仲裁处做出的裁决书。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和补交失业保险金。
上海失业保险赔偿标准?
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24日发布消息称,自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330元/月。
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上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6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292元/月,致残二级7737元/月,致残***7268元/月,致残四级6804元/月。
二是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28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16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13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102元/月。
三是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最新发布,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936元/月提高到1984元/月;对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进行上调,对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上调,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上调,有效期至2021年,调整后上海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
1、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为1-12个月的,每月可以领取1770元;
2、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为13-14个月的,每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416元;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133元。
此外,不同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能够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不一样,累计缴费时间越长,能够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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