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收入-工伤保险收入会计分录
在单位上班,出了工伤,为什么工伤工资这么低?工伤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不知道你说的工伤工资指的什么?
出了工伤后到伤残鉴定前,这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这个期间的“工资”有单位发放,与没出工伤时的待遇一样。
话说的比较白,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在单位上班,出了工伤,只要购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报销。根据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个人的工资还是照常发放的。原来多少一个月工伤期间是一样的。其实很多人对工伤处理不怎么了解。
如何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受伤就是工伤!
2.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交通意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如坐火车,汽车,当中发生的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因工作产生的职业病,工作环境污染造成的,那么,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4.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恶性疾病死亡的,作为单位,也可以申报工伤赔付!
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
作为员工发生工伤应该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反应。并且要求一起陪同赶往医院救治!越快越好!
等发生工伤以后,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一般是三个工作日以内,如果允许,最好是当天就报案!申报工伤,有单位去做就简单很多,如果单位不申报,个人也是可以的!
根据程序来,首先要向社保局报案。把报案资料准备好!报案资料有哪些?
2.工伤报告单
在这里有一点注意,要申请工伤的时候,不能用社保卡来支付医药费用。因为通过社保卡来支付再报工伤报销是很麻烦的!
然后接下来就要把(工伤认定书)拿到手。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了伤残等级鉴定,那么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
最后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单据,受伤照片,到社保局办理工伤医药费用报销!
那么,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计算?
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康复费用!在工伤期间,原来个人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是由公司按月发放!
工伤期间的工资,就是员工正常工作时候的待遇,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但是通过生产等级鉴定,以后可以适当的延长,那么原来的工资待遇取消,要重新按照伤残待遇来发放!
有的地方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计算还是略有差别。比如浙江这边工伤待遇是根据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的。
只要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就是工伤,就可以要求公司申报。很多单位就怕嫌麻烦,不愿意去做这些事啊。有的甚至没有交工伤保险,那么,这期间产生的后果费用都由公司来承担。员工在工伤期间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各种费用以及照常发放工资待遇。 而不是随便拿个基本工资就算了!个人要提高***意识!
五险一金最多扣除多少?
五险一金最多扣除3500元左右
企业编制人员按本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比例为42.06%(企业29.56%,个人10.5%),其中养老保险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例为10%(单位8%,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为1.5%(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1.56%(单位1.56%),生育保险比例1%(单位1%)。
1、大部分地区购买五险一金的金额一个月需要1500元,不过,个人工资当中每个月所扣除的社保费用不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这得取决于员工个人的实际情况,因为工资的高低会影响到社保缴费标准。
2、五险缴纳大部分有单位承担,个人只承担8%的养老险,2%的医疗保险和1%的失业保险,共承担11%
劳动法关于工伤[_a***_]上班后的工资如何规定?
工伤结束回到原岗位,如果不能胜任原岗位,那么公司得安排其他岗位,但前提是你的工资不变。如果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一样按规定进行奖惩。还有一点,工伤等级不同,返岗也不一样,7级-10级情况如上,再重的国家也有相应规定,一查便知。
工伤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后,企业停发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康复了,能回原工作岗位上班,按工伤前之间约定工资待遇继续上班。
若工伤职工康复了,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双方重新约定工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本人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答复如下。
第一,员工工伤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劳动报酬,按原工作待遇支付。
工伤以后回单位继续上班,如果能够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劳动者的工资仍按原来的标准发放。
第二,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根据新工作岗位,由双方确定工资标准。
劳动者工伤后,由于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而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农业单位应该为劳动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由双方协商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总结建议。能从事原工作的,按原工资发放,不能从事原工作,而变更工作岗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参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工伤保险基数是怎么回事?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工伤保险缴费数额的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但有别于应发工资总额;其中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在60%和300%之间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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