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为8%、0.5%和7%。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在职在编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原公费医疗自管单位根据单位性质、现行财政补助比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进行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工作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的压力。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交付20%,员工个人交付8%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交付6%,员工个人交付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交付2%,员工个人交付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交付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交付0.8%,员工个人不缴费。
事业单位工人工伤赔偿标准?
员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_a***_]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负什么责任?
- 承担劳动者停工留薪的责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工亡赔偿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亡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在工伤处理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或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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