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哪个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去哪办
- 公司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什么流程?找哪些部门?
- 我到新单位上班入不了工伤保险,原单位工伤保险没中止,我该怎么办?
- 工伤属于劳动局那个部门管?
- 出现工伤事故去什么部门报案?
- 工伤鉴定为什么要到社保局?
公司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什么流程?找哪些部门?
二、公司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办理程序:
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
三、公司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找工伤保险处部门办理。
一、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我到新单位上班入不了工伤保险,原单位工伤保险没中止,我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都是由单位缴纳所有费用的,所以你没有必要感到担心。一般来说,员工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后,原来单位会在离职次月就会停缴此员工的所有保险,然后新单位续上缴纳即可的,不会影响到员工的任何权利。至于你说的到新单位上班入不了工伤保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你当月离职,原单位还在帮你继续缴纳,那么次月才会停缴,等一个月即可以。
二是你在原单位离职后,原单位的保险经办人员疏漏你的名单,没有帮你停保,这样打个电话或邮件沟通一下,办理停保后,现单位再给你续缴可以了。
生活工作上出现问题,及时了解沟通解决即可以了。如果拖延不解决的话,你一旦在此期间出现工伤事故,那么申报工伤鉴定会比较麻烦。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到新单位上班入不了工伤保险,原工作单位的工伤保险没有终止,我该怎么办呢?对于这类的问题,基本上社保关系的转移,那么是根据你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起当月或者次月就可以停止你所有的社保交费,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做员工的增加减,只要是在社保部门做的员工的减员之后,那么社保部门就会相应的停止社保的交费.
而且这个社保的交费并不是单一的去交纳一个工伤保险,它会随同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这5大类保险来共同参保,所以说你原单位看看是不是没有停止你的社保待遇的缴费,如果说没有停止,那么你应该及时的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日期,停止自己的社保交费,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正常进行社保转移了。
当然工伤保险是不需要转移的,我们在转移的过程中主要是转移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把这两样养老保险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然后继续参保,因为累积缴费年限直接会影响到今后[_a***_]的待遇和退休医保的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只要是正常参保的状态下都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原单位给你正常参保,你依然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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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属于劳动局那个部门管?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管辖: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2、工伤事故,单位置之不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出现工伤事故去什么部门报案?
第一,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科报案,申报工伤。超过此期限,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基金也不予支付,由单位自行负责。
如果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可于1年内申报,认定为工伤的同样由单位支付。
第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鉴定为什么要到社保局?
1、经社保部门认定、伤残鉴定后,工伤保险基金(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用。这是法律规定,并且符合情理。
2、工伤事故发生有偶然性和必然性,给个人、单位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不是一个单位内部的事,应有效管理和预防,让更多的单位警钟长鸣。所以,必须经社保机构确认。若是单位松懈、疏于管理,还会被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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