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2021年天津的失业金每月多少?
2021年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个月4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领2400元,这个补助延续到12月底。
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区人社局申请即可。
注意,领满6个月、找到新的单位有单位缴纳社保保费、个人名下有了营业执照、或者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不再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
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比如4050人员、长期失业、低保户等,申请社保补贴意味着实现灵活就业,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不可能同时领。
2021天津失业险领取标准及年限?
根据2021年天津失业险政策,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最近24个月内累计缴费不少于6个月。
失业金的发放年限为:第一次失业最长24个月,第二次失业最长36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失业最长60个月。具体的领取金额和时限还需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和失业时长来确定。
2021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天津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天津市失业人员交社保补贴标准?
天津市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手续,并享受以下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20年不满3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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