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中间断过可以吗
失业金缴纳年限是累加的吗?
可以累加的。一是你在甲单位工作若干年,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的,你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是过几年你又到乙单位工作若干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那么这两个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累加计算的。***使你失业后就按累加计算的失业保险年限,给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金是连续缴一年还是累计一年?
失业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年才可以领取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
所以,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个必须条件,而失业保险累计缴纳的年限影响的是你最终领取的钱数和月数。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是什么?
失业保险,不用说了。累计,也不用说了。缴费、月数,也同样。
结转:将原来的事情通过某一特定过程进行变化。
举例说:某人参加失业保险5年,按当地政策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但本人在领取7个月的时间,又重新就业,则按失业保险条例等规定,剩余5个月应领取的失业金期限 ,结转到本人下次失业时,***设该人又就业5年后再失业,本次应领取12个月失业金,再加上上次结转的5个月,则本次一共可以领取17个月的。
第一种是,离职过,但是一直没有领过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一直累计的;
第二种是,之前离职的时候,领过一次失业金,再次离职时,想再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不可累计的,之前领取过的失业金年限就会清零,自上次领取失业金之后的年限开始算起,且不能超过领取失业金的最高年限。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吗?
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根据有关法规:“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又根据有关法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可知,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前次失业没有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过则必须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如满足条件,原有缴费时间和当期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险15年能领多久?
根据失业保险的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保法规定,社保缴纳超过10年以上,可以领取最多24个月失业金。领取失业金必须是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提出离职时无法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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