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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4-08-26 16:11:12分类工伤保险浏览39
导读:2021工伤八级伤残一次医疗补助金?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建立前老工伤如何支付?2021工伤八级伤残一次医疗补助金?那要看在什么地区。地区不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不一样。你需要具体咨询你本地社保局。拿北京来说8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9个月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1. 2021工伤八级伤残一次医疗补助金?
  2.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3. 工伤保险建立前老工伤如何支付?

2021工伤八级伤残一次医疗补助金

那要看在什么地区。

地区不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赔偿标准不一样。你需要具体咨询你本地社保局。拿北京来说8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9个月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而江苏省8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统一补助8万元钱不按社平工资算。

医疗费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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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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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级伤残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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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6、住院护理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7、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8、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

9、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报销

综上所述,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八级赔偿标准的规定,八级工伤职工可以得到的赔偿主要包括工伤医治费用、相当于十一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八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十五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护理费、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补偿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建立前老工伤如何支付?

工伤认定结果下达之前,单位可以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如果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那么单位将员工工资补齐到正常水平即可。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_a***_]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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