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沈阳失业险怎么领取?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沈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程序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4.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5.每月12日~15日,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市内五区失业人员到所在社区;郊区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乡、镇);县、开发区失业人员到区级失业保险中心)签字,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2021年沈阳市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每月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22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86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984元。一、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在沈阳市参加失业保险;【2】足额缴费满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沈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沈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携带本人***及社保卡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沈阳失业险怎么领取?
在沈阳要想领取失业金,首先你要满足你在企业已经工作并且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非本人的原因造成了自己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在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15天内到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并且给你办理失业登记,我把你的个人档案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送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档案接受部门,最后你根据该部门的要求,然后拿着银行卡以及***到当地社区,办理领取失业金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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