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3
在重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什么?
2017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为每月1050元。其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等。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五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报经市人民***批准后对外公布。
扩展资料: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重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050元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2)终止劳动能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申领失业金)。
(3)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庆失业金赔偿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重庆市失业险领取标准?
领取失业险条件是要交失业保险,还有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失业。领取最长时间是24个月,在重庆失业险领取标准为每月1680元,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为每月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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