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伤保险,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赔偿办法
工伤期间没有病假条,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应由企业承担吗?
企业为与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一种情况下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工伤需要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拿到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之后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了。第二种情况是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因为有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企业应该缴纳社保。回到本题中来,工伤期间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段时间是应该由企业缴纳社保的。
只要你现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给你继续购买保险。但建议你本人还是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来履行请***手续,工伤后在医疗期,请***是完全合理的,没有人会不批准的,不应该不履行请***手续。再次普及一下工伤及工伤保险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劳动工伤、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 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故意犯罪的
3.2醉酒或者***的
3.3自残或者***的.
三、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四、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 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其保障内容比商业[_a***_]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费用)。
五、工伤保险应遵循哪些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六、工伤保险的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七、工伤保险的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八、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九、工伤保险待遇拨付程序?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印件一并上报。
十、我国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概况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十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 农民工受惠
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农民工在外打工非常不容易,安全保障一直是个大问题。2004年的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正式实行,由此一直备受关注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主要解决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所应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现在全国有约一亿的农民工外出务工,而一些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工伤,农民工的工作、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即将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首次把农民工也列入了条例的保障范围之内.
农民工肯定是要受益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和第61条规定,只要我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权利享有这种工伤保险待遇。
把农民工列入了法律调整或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这个保护,你受到工伤伤害,跟雇住或用人单位,没完没了的官司。这个就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只要是工伤,你的待遇,你的治疗工资康复,法律都作了明确规定。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把原来“职工”的概念扩大,“职工”将不再是国家正式工的专称,现在非正式职工与正式职工在工伤保险问题上待遇是一样的。不管企业是否给上保险,如果是在工作中出现的伤害,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就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待遇高于其他的,比如病***等其他补偿方式。它包括有工资问题、治疗问题,以及后期的康复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根据新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企业从事工作,发生工伤事故,都应当是工伤保险范围。
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包括: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专家提醒,如果一旦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注意留好相关证据。第一要证明我今天受到的伤害,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二你受伤害之后要治疗,要保留治疗的证据。
有了工伤保险,农民工的权益就多了一个保障,在家的亲人也可以放心多了。另外,专家还提醒您,如果一旦发生了事故,用人单位又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向***提***讼,如果经济能力较差的还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首先,如你所说是工伤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工伤但还未下认定结论时间,这段时间没有正式文件来规定该如何请销***,但现行的做法是按照工伤停工留薪期来执行,因为这段时间无法证明员工不能认定工伤,如果让员工按照病事***来执行,那么一但员工认定了工伤企业要赔偿员工因病事***造成的损失。二是,已经认定了工伤的情况,认定工伤的同时肯定有停工留薪期的通知,在停工留薪期期内则员工无需提供***条来休工伤***,如果超过了停工留薪期,那么员工应按照企业的请销***制度来执行。
由于员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不论你是否请销***,企业都必须按时按标准为员工缴纳保险,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
此种情形,保险应该由企业依法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认定为工伤已经证明了劳动关系存在事实,属实工伤期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根据病情需要的休息期无需病***条。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社保也应该由企业继续承担参保。
工伤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属于延续,单位不能停止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工伤治疗期间属于法定停工留薪期,工伤员工无需病***条的,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出院后,需要在家休养的,应当提交病***单,享受病***待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当继续缴纳社保费。
现在申请工伤,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遇到工伤我们一定要放心,我们国家不会让我们吃亏的。
我们的工伤认定是这么一个程序,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做好职工的看护,在一个月之内,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企业不申请,一个月之后,职工及其家属才有权力向工伤基金申请。
工伤鉴定部门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之后,认定是工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各种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拨付相应待遇。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申报工伤,那一个月之内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承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的各种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职工掌握着足够理由和证据。我们职工就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
注意,即使是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我们的工伤保险基金也是会先行给付的。给的标准是完全按照,我们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没有任何折扣。
这里边其实也是有个过程,工伤基金管理部门在收到先行支付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催付通知。用人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还没有给付相应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才会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这部分资金,将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我们劳动者遇到工伤之后,一定要先认定工伤,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基金,我们也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这是一个相当人性化的政策。很赞。
朋友:你这问题这样办。
现在申请工伤,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因工受伤申请工伤,申请人要有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用工合同或事实用工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没有为工伤者买工伤保险,工伤者享受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单位用人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要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没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者如超过一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那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所以,单位以未买保险不申请工伤认定,只要伤者有用工合同,且受事故伤害还在一年之内,工伤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经治疗后的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等方面的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其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作了工伤认定及伤残等鉴定,伤者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那是单位的事,跟伤者没有关系,伤者的相应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看了上述内容,你就应明白该怎么办了。
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单位没有买保险是报不了工伤的,社保局没有备案是不会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只能叫单位赔偿医疗费及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不解决,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医院证明等)去劳动局申诉。
工伤保险条例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武器,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仍然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要由用人单位要赔偿你的损失。用人单位不签字或不同意也可申请工伤认定,记得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就不好办了。
公司没买工伤保险叫我报医疗怎么处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院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责任的优先适用原则,而对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
(二)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
(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
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
2020年取消工伤保险了吗?
是的,工伤保险跟失业保险都不用交。
不仅仅是这二险,所有单位应该负担的都不缴纳(医疗保险只缴纳50%)。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政策,2-6月份减免企业应负担的部分,现在这一政策延续至2020年底。以此来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
2020年工伤和生育险并没有取消。只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我们依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各种***和待遇。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后,我们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要单位和你都参与了医疗保险那么你同时也就参保了生育保险
其实在两险合并之前,你也是不用交生育保险的都是单位帮你交的因为,个人是不用交生育保险的。
为什么我在网上查社保只有工伤险?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是企业在职职工,那么在参保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5种社保都是同步来进行交纳的,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大类保险都是同步进行交纳。
如果说你只能够查询到一个工伤保险的缴费,查询不到其余4种保险的交费,那么你这个时候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应该去社保局的柜台进行实时的一个查询,如果确实是因为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交其余的4种保险,那么你可以向所到的工作单位,要求来补交其余四中的一个社保待遇。
其实在很多地区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为什么呢?因为很多地区它都是要求同步来参保,注重保险的不能够单一的[_a1***_]其中的一种社保来进行参保,所以说它是不具备这样一个光交纳一个工伤保险的条件的,对于员工来讲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但是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应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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