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行政,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务员是不是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1、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指各地的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其下属的就业服务局。
以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全部是各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从2020年开始,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剥离出来,单独成立了医疗保险管理局。
职业病算工伤吗?工伤保险能拿到哪些补偿?
题主的两个问题全部能从《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找到答案:
1、职业病算工伤
《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中规定了10种工伤的情形。第十四条里明确说明,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
当然,这里所说的职业病,是指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在有资质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认定工伤时必须提供职业病诊断书或鉴定书。
2、工伤保险能拿到哪些补偿
《条例》第五章 工伤待遇中列明了所有的补偿项目。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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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需具备的条件是,患者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必须是接触粉尘、放射物质及其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同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其的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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