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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4-07-16 01:57:49分类工伤保险浏览19
导读:交企业工伤保险后能自己补交社保吗?单位让员工自己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交还是不交?工伤期间的养老保险由谁缴纳?五险一金是公司帮交的还是从自己工资里扣的啊?企业只为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成立吗?交企业工伤保险后能自己补交社保吗?不可以,社保是公司应该给每位员工购买的。工伤保险是在你受伤之前交,对于您受伤之后不予……...
  1. 交企业工伤保险后能自己补交社保吗?
  2. 单位让员工自己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交还是不交?
  3. 工伤期间的养老保险由谁缴纳?
  4. 五险一金是公司帮交的还是从自己工资里扣的啊?
  5. 企业只为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成立吗?

企业工伤保险后能自己补交社保吗?


可以,社保是公司应该给每位员工购买的。

工伤保险是在你受伤之前交,对于您受伤之后不予以赔付,但这部分赔偿需要公司支付。公司没交社保所有费用要公司来赔付。

职工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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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单位让员工自己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交还是不交?

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违法。《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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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养老保险由谁缴纳?

按正常上班缴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因此工资***待遇不变。养老保险等属于***系列,正常缴纳。

五险一金是公司帮交的还是从自己工资里扣的啊?

五险一金需要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单位可以在员工工资中代扣《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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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_a***_]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企业只为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成立吗?

企业只为员工买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成立吗?@和谐劳动关系 为你分析如下: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就可以说劳动关系成立吗?

答案:不可以。

如何确立劳动关系?那就看看法律法规的规定吧!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

因此,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其之间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就成立。

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即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而可看出,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并不是以订立劳动合同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实际用工中,劳动合同是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未订立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在实际劳动用工中,有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呢?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从上述第(一)项参照凭证中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因此,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的,多数会认定为双方存劳动关系。


我是@和谐劳动关系 ,从事多年劳动仲裁案件审判,专注劳动法领域,擅长防范和处理各类劳资***。欢迎大家关注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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