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没交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huangp1489huangp1489时间2024-07-10 23:42:38分类失业保险浏览37
导读:交过社保没交失业险怎么办?2021没交失业险可以领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个人部分失业保险没交可以领取补助金吗?单位没给交失业保险怎么办?交过社保没交失业险怎么办?交过社保没交失业保险,那么在你失业的时候就没有失业金可以领取。社保里面包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
  1. 交过社保没交失业险怎么办?
  2. 2021没交失业险可以领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3. 个人部分失业保险没交可以领取补助金吗?
  4. 单位没给交失业保险怎么办?

交过社保没交失业险怎么办?

交过社保没交失业保险那么在你失业的时候就没有失业金可以领取。社保里面包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你的社保里面没有失业保险,那么也就在失业时不能领取失业金,所以如果你想要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就必须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险是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缴纳的,个体参保者不能缴纳,没有失业险就不能领取失业金。

没交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交过养老保险的话,就说明你不是首次参保者,那么现在的政策是要缴满15年,还要到年龄(女的50岁,男的60岁),才可以申领养老金,符合条件的,从退休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自己交社保的就是代表失业,压根就没交失业保险,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并且领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社保的。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1没交失业险可以领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办理不了。没交失业保险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首先要明确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自愿离职的人也可以领取。

没交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需要连续缴纳满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

第二需要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离职的人可以申请,申请日期截止在2021年12月31日。

第三需要离职并且社保处于断交状态。

没交失业保险,没交失业保险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个人部分失业保险没交可以领取补助金吗?

一般系统是不允许这样做的,一交就是一起单位个人一起交的,不会出现只交了单位部分而个人部分没交的情况。除非你单位就是没给你交失业保险。没有按要求缴纳的都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没有连续缴纳满一年也不能够领取失业补助金。

单位没给交失业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_a***_]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 浙高法民一〔2015〕9号 十四、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主张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是否需要审查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条件?

答:城镇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参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审查劳动者如正常缴费是否满一年以及是否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农民合同制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失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参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劳动者是否连续工作满一年。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jhxfw.com/post/2230.html

失业保险单位用人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是什么意思 医疗保险在哪里缴费,职工医疗保险在哪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