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钱能取出来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钱能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可以提前把自己交的那部分或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不可以提前把自己交的那部分或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 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社保中的基本养老本金是什么?可以取出来吗?要什么条件?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中的基本养老本金是什么?可以取出来吗?要什么条件呢?社保当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说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这个时候经过你本人申请是可以取出来个人账户里面的钱的,当然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够取出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无法来全额取。
因为我们所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分为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账户是统筹养老金账户,那么这个统筹养老金账户是无法来提取的,只能够提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但是我们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仅仅只是占有我们养老金总额的1/3左右,那么剩余的2/3都会进入到统筹养老金账户里面去。
所以很明显提取到的钱不是全额的,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提取这个养老金也是不切合实际的,所以我们不应该提取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更应该去享受一份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因为这个养老金的待遇首先是可以享受终身的,那么并且每一年都会随着自己退休年限的不断增长而进行逐步的增加,所以说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才是应该是我们的主要目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下面我说一下我的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同时也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基本养老金就是退休金,退休费,是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劳动者丧失劳动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
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保证老年老有所养。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谢谢!
基本养老金是只有在退休后才有的概念,它是不可以被取出来的。
我国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统筹账户,另一部分为个人账户。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的单位部分(工资基数的16%)进入统筹,个人缴纳的个人部分(工资基数的8%)进入个账;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账,其余进入统筹。
在办理退休时,计算的养老待遇基本包括基础性养老金、个账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而基础性养老金就是由统筹账户计算得来的。不管是没退休时缴纳的统筹里的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的基础性养老金,都是不可退的和提前支取的。但个账里面的钱在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退的: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自愿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
2、参保人死亡的。
3、参保人移民出国的。
社保中的养老金是指在单位工作、工厂、商场、学校、医院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在自己上班期间交纳一定的资金,作为自己的以后养老金,统一交入社保局由社保局统筹,发给现在退休人员,到自己到了迟休年龄自己也可以领到应该得到的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丧失劳动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保证老年老有所养,国家连续14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O19年基本提升是5%左右,国家的社保法已经早有规定,个人的养老保险金不到退休年龄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但特别情况除外。第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第三: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待遇还是一样。第四:对于移民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本人。
义务兵养老保险金可以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取不出来的,不取出来也是自己的。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_a***_],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没交完15年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人死了能拿回交的钱
缴纳社保后社保卡中的钱可以取出来吗,多久可以取出?
社保缴费后,社保卡中的钱按规定不可以取出来!只有几种很特殊的情况可以!
医保卡里的钱想要取出来的条件:
▲医保卡里的钱只能用于医疗费用!除非持卡人死亡,法定继承人可以将其医保卡里的钱取出!也可以通过转账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转账的前提是法定继承人也参加了医保!
♦有银联功能的医保卡可以提现!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持卡人用该卡曾在对应银行存入过钱!
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账户缴纳部分组成!
养老保险想提现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
▲出国定居国籍变动!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够15年,同时不再打算继续缴纳了,可以退保!
▲参保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
▲如果企业缴费与个人灵活就业缴费重复,可以退个人灵活就业缴纳部分!
您这里指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每月返钱的事情。
北京规定:不满三十五周岁的参保职工,单位每月返还其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5%;满三十五周岁不满四十五周岁的参保职工,单位每月返还其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满四十五周岁以上的参保职工,单位每月返还其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
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
比如年龄为46周岁的北京张三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0000元,每月划入北京银行个人医保存折的金额就是400元,一个缴费年限划入的金额就是4800元。
请大家注意:不是划入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而是划入北京银行个人医保存折。目前北京使用的是第一代社会保障卡,没有金融功能,无法划账。
北京社会保障卡只能当医保卡使用,里边一分钱都没有,更是不能用它到药店买药,所以北京不存在用医保卡到药店买高压锅的事情。
既然都把返还的钱打到了北京银行个人医保存折,存折里边的钱当然就可以随时支取,不存在存折里边的钱取不出来的情况。
可以把职工医疗保险返还的钱全部取出来,北京在全国堪称独一家,别无分号;虽然北京的邻居也可以把职工医疗保险返还的钱取出来的情况,但那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职工医疗保险返还的钱法划到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而取不出来,可以说是造成了不小的浪费,就等于这些钱整天趴在账上睡大觉,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对于那些身体健康没有基本医疗支出的参保职工来说,更是造成了非常之大的浪费。
原来规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的钱,预计从2021年1月1日起,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一律放到统筹账户使用。
也就是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不会再划入资金了,参保职工这一部分的***也就等于没有了。
这部分钱划入统筹账户之后,有可能在门诊报销上会提高一定的比例,至于究竟能提高多少,还要看各地的具体政策,因为各个地方的财政实力大不相同,有的地方会高一些,有的地方会低一些,不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执行70%的比例、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执行85%的比例已有多年。(原创:周凤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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