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实施细则
现在医保交多少年?
关于医保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不跟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但是到了医疗保险这一部分,国家说的条件却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并没有明确医疗保险的国家统一缴费年限,而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各地规定的缴费年限
其实,让很多人不解的是我们各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差异非常悬殊。比如上海、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15年,杭州、深圳却是20年。有些地区男女同志缴费年限还不一样,北京、青岛、烟台女同志是20年、男同志是25年,廊坊、日照、南昌、重庆女同志是25年、男同志是30年。
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对方式也不一样。杭州、深圳是允许继续缴费直至满足相应年限,而烟台、青岛则是要求按照剩余缴费年限一次性补齐。青岛不允许按照60%的社平缴费基数补齐,要按照社平缴费基数的100%。
199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1999年底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不过各地推进的进度并不一样,有的地区直到04年前后才建立起覆盖各县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此之前都是有各用人单位,承担的公费医疗制度。
统筹区域只有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实行省级统筹,其他各个省市一般是以地级市甚至以县级市建立的统筹制度。
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个人2%,用人单位6%。不过基本原则还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各地要保障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根据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显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拥有累计结余1.86万亿元。但是各个地方医疗保险基金,并不能互相转移支付或者说进行全国统筹。
因此,后期各地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也出现了较大变化。像深圳仍然能维持单位缴费6%的水平,毕竟当地年轻人流入很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大。个人账户里的划入比例居然高达5%~5.6%,即使是退休职工都可以领到到社平缴费基数60%的8.05%一年接近4000多元。
其实人大代表也多次建议过将全国医疗保险的退休缴费年限统一到20年左右,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医疗保险的统筹机制,各地医保基金收入的不平衡,各项报销待遇的差距非常大,决定了很难确定统一的缴费年限。
随着国家医保局的建立,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的统筹将不断提高,从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实施药品的集中***购,不断完善医保三个目录,我们的医疗保障势必会走向统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以市为单位为一个统筹区,各统筹区缴费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各有规定。所以,你问现在医保交多年,大家答复的都是本地的规定,不一定适合你,只能供你参考。
以我们内蒙古来说,1999年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就是说在职职工参保的,要缴费到退休日,退休的自退休日不再缴费。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的规定,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按照上年度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余期费用后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职工参保的,要缴费到退休日。
答:医疗保险[_a***_]交多少年:社保中医疗保险的部分是需要累计缴纳男25年,女20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医疗报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只有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才能享受报销范围内的100%报销,0—3年的这段期间,按照连续缴费时间比例报销,且如果断开,一定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就要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了。
医保点数法如何操作?
简单来说,就是医保资金的分配方式变了。此次付费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
首先,实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医保资金不再是分配到每家医院,而是给区域内若干家定点医院一个总体预算金额指标。所有的医疗项目,包括住院、手术等付费单元,都会转化为一定的点数,到了年底,用预算除以总点数,就能得到每一点数的价值,并按点数分别付费。
这意味着,医院只要做得好,做得多,就可以在所处的统筹区内形成相对优势,从而获得更高的医保支付额。符合市场化趋势。
其次,医疗项目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前实行的DRGs,是按照病人的年龄性别、病症手术、并发症和住院天数等因素,将病人分入若干个诊断相关组;而现在的DIP,则只按照主要诊断和关联手术操作的组合划分病种,并按照比价关系形成分值。
这样一来,病种划分会更加容易,医院也不必寻求标准化的诊疗路径,更能对症下药,医院不再担心政策一刀切带来的负面影响。
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只是一种***再分配,并不影响医保资金总体上涨趋势。不过,结构性机会依然存在。
最直观的就是,在DIP机制下,同一病种在不同医院会被赋予相同的医保额度,因此,在此项目上成本过高的医院必须自行弥补亏空。久而久之,该医院的这一医疗项目就会被淘汰。这将导致“超级医院”的部分患者分流,促进专科医疗、分级诊疗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医院为了降低成本,一定会更多***取进口替代和医疗外包的模式,对于相关细分领域而言也是潜在利好
医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吗?
医保是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并不是人人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利益所***取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单位为职工只缴纳养老保险不缴纳医疗保险,作为职工有权利到所属地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部门核实处理。用人单位缴费确有困难时,须提前十五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缓缴,缓缴期最长为两个月,且每年只批准缓缴一次。社保的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性:社会保险是一种***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职工医保交十年的政策?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基数为本人退休年度申报的缴费工资,缴费比例为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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